特约商户入驻平台服务协议

本协议规定了商户入驻 UnicoPay 平台的权利、义务及相关条款

协议更新日期:2025年11月28日

尊敬的用户,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请通过本平台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如果您注册了帐号,包括但不限于未点击确认本协议的条款,而事实上使用了本平台的服务,即表示您自愿与本平台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包括接受本平台对本协议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特别提示:

本协议由杭州云尚光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我们”或“平台运营方”)和你(以下也称“商户”或“二级商户”)共同签订,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在使用本平台服务(下称“本服务”)前,你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协议。双方确认本协议与你与收单机构或支付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互不冲突。

请你务必审慎阅读并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字体显示,你应重点阅读。除非你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你无权使用本服务。你使用本服务即视为你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如你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应向客服咨询。

鉴于:

  1. 你希望接入本平台服务,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
  2. 你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拟通过本公司平台销售商品或服务,并接受银行卡及微信、支付宝等非现金支付工具收款。
  3. 本公司系依法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完成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并公示的机构(备案证明编号为:W2505301610432890),同时系微信支付、支付宝官方授权服务商。
  4. 本公司运营的平台已接入微信支付“收付通”及支付宝平台商户模式,具备为入驻平台的二级商户提供进件、交易管理及基于订单的分账指令发送功能的资质与能力。

各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定义为:

1.1 平台:指本公司运营的 UnicoPay 线上商户管理系统及相关电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本平台”)。本平台为你提供商品信息展示、订单生成、交易撮合及支付指令传输等服务。

1.2 收单外包及平台技术服务:指本公司依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及微信支付“收付通”规范、支付宝平台商户规范,向你提供特约商户(二级商户)入驻、受理终端维护、交易订单管理、分账指令传输等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

1.3 用户:指通过本平台浏览你的商品信息,并使用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支付工具向你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

1.4 商户号(二级商户号):指本公司协助你向微信支付、支付宝或持牌收单机构申请的,专门用于记载你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及资金结算的电子簿记。在“收付通”模式下,你是通过本平台进件的二级商户(Sub-merchant)。

1.5 平台登录账号:指你凭以登录本平台,操作商户号及管理商品订单的账号。

1.6 结算与资金链:指用户购买你的商品或服务后,交易资金由持牌支付机构直接清算至你的商户号对应的银行账户。本公司严格遵循“二清”合规要求,不设立资金池,不触碰、不占有、不挪用商户资金。资金流向为:用户支付 -> 支付机构/银行备付金账户 -> 商户结算账户(或依据分账指令分配至相关方)。

二、业务模式与服务内容

2.1 业务模式描述
本平台采用“平台+子商户”的电商运营模式。

  • 平台方职责:提供在线交易系统、商品管理系统、维护交易秩序、对接支付机构(如微信支付收付通)、发送交易与分账指令。
  • 商户方(你)职责:作为平台入驻商户,负责自行上架真实合法的商品/服务信息、处理用户订单、完成商品交付或服务履约、开具发票及处理售后纠纷。

2.2 具体服务内容
本公司为你提供以下服务,具体运用包括但不限于:

  1. 二级商户进件:协助你向收单机构或支付机构(微信/支付宝)申请成为平台的二级商户(特约商户);
  2. 收付通/平台支付接入:为你提供微信支付“收付通”及支付宝等渠道的支付接口技术支持,确保你的商品订单能通过合规链路发起支付;
  3. 交易与订单管理:为你提供商品发布工具、交易查询、对账单下载、差错处理协助等技术支持;
  4. 分账服务(如适用):根据你的授权及交易订单情况,向支付机构发送指令,协助完成交易资金的自动分配(如扣除平台技术服务费后的剩余资金结算)。

2.3 服务限制
本服务仅能用于你在本平台申报并经核准的商品或服务,且每笔订单不能超过本公司规定的限额。你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权根据你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类型,以及你经营活动的风险状况调整你的交易额度。

三、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3.1 服务系统建设。本公司负责服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并确保该系统的安全性。

3.2 交易查询。本公司设立网上交易查询系统及查询接口,为你提供商户信息管理和交易信息查询服务。

3.3 支付指令与分账校验。本公司依据你的平台登录账号操作指令或预设的协议规则(如费率扣除规则),向支付机构发送支付或分账指令。

3.4 交易纠纷处理。本公司仅为你提供平台技术及外包服务,你与用户或其他主体之间的纠纷由你自行负责处理。但若因本公司系统故障引起的,或涉及平台需履行的先行赔付责任(如有),本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则协助处理。

3.5 商户经营审核。本公司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审核你的业务类型、售卖物品和交易背景。若你从事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则的经营活动,本公司有权暂停服务。

3.6 风险管控。本公司有权对你的业务进行风险管理,持续监测交易特征。发现异常情形(如洗钱、套现、欺诈),有权采取延迟资金结算、关闭支付接口等措施,并上报监管机构。

四、你的权利和义务

4.1 账号开立和身份验证。你应如实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特定行业许可证等资料。你承诺你是交易的合法主体,对交易的真实性负责。

4.2 商品信息与履约。你应确保在平台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真实、准确、合法,不侵犯第三方权益。你应按照订单约定及时发货或提供服务,并承担售后责任。

4.3 禁止违规交易。你不得利用本平台从事虚假交易、刷单、套现、洗钱、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

4.4 账号保管。你应妥善保管平台账号密码,对该账号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

4.5 配合巡检。你有义务配合本公司及支付机构开展的商户巡检、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提供交易凭证(如物流单据、发票)。

五、服务费用和交易结算

5.1 服务手续费(含税)

5.1.1 你使用本服务,应向本公司缴纳服务手续费。

5.1.2 收费方式:本公司有权通过支付机构(如微信支付收付通)的“分账”或“委托代扣”功能,在交易资金结算给你的过程中,直接扣除约定的平台技术服务费及收单手续费。

5.1.3 具体费率以双方签订的《费率确认书》或本平台系统内公示并经你确认的费率为准。

5.2 交易结算与资金链条

5.2.1 资金不经平台:你知悉并同意,用户的交易资金由持牌收单机构或支付机构直接处理。本公司不触碰你的结算资金。

5.2.2 结算流程

  • T日:用户支付成功,资金进入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
  • 结算日(T+1或其他约定周期):支付机构根据本平台发送的指令,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资金划转至你绑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5.2.3 提现/入账:款项到账时间取决于银行系统的清算周期。

5.3 资金安全
本公司承诺严格遵守《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关于防止资金挪用的规定,通过技术手段确保分账指令的准确性,保障你的资金安全。

六、保密条款

6.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用户个人信息、用户支付信息以及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透露给第三方。

6.2 各方对在履行协议中获得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负保密责任。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本公司有权披露你的相关商业信息:(1)人民银行、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金融业监管机构要求本公司提供你的相关商业信息的;(2)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有权行政机关要求本公司提供你的相关商业信息的;(3)用户投诉,要求本公司提供你的相关商业信息,经本公司查实后认为可以提供的。

本协议所称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你与用户之间的交易单号、交易凭证、资金流水等交易信息。

6.3 各方保证其雇员及代理人履行本条的保密义务。

6.4 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五年内有效。

七、交易规则与风控要求

7.1 你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以下禁止交易:

7.1.1 商户网站/小程序/APP涉嫌欺诈、诱导、诱骗他人财物;

7.1.2 商户网站/小程序/APP涉嫌参与洗钱、套现、赌博、侧录等违法犯罪活动;

7.1.3 商户网站/小程序/APP涉嫌传播色情、H漫、描述性行为、漏点、同性恋、视频打赏等违法违规内容;

7.1.4 商户网站/小程序/APP涉嫌微盘(地下股市)、时时彩、微信红包、一元夺宝、六合彩、QQ在线人数竞猜、夹娃娃机等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7.1.5 商户网站/小程序/APP涉嫌盗版、侵害第三方版权知识产权的行为(知识产权判断由商户自行承担全部维权及法律责任);

7.1.6 商户网站/小程序/APP涉嫌外汇保证金交易、外盘、国外期货、国外虚拟信用卡等内容;

7.1.7 商户网站/小程序/APP涉嫌游戏充值、游戏卡密、开宝箱、红包游戏等内容;

7.1.8 经营或销售国家明文禁止的任何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VPN、翻墙工具、游戏私服、比特币、香烟、管制刀具、枪支弹药、毒品等,以国家最新法律法规为准;

7.1.9 抖音直播卖货、快手直播卖货等投诉率极高的业务(特别是珠宝首饰、黄金、海鲜、电子产品等高客诉品类)不支持接入;

7.1.10 处方药、违禁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不得接入;

7.1.11 付费进群、恋爱话术、知识星球、多级分销、跑分、风水测算、数字藏品(NFT)、账号买卖微信号/游戏账号等不支持接入;

7.1.12 任何涉及政治敏感、宗教极端、暴恐等内容一律不予接入;

7.1.13 任何四方支付系统(如易支付、码支付)、发卡平台、二清平台、聚合支付平台一律不得接入;

7.1.14 金融理财、保险、基金、P2P、房地产预售、众筹购房等金融及类金融行业一律不得接入;

7.1.15 支付宝官方最新禁止及限制类目(详见:https://opendocs.alipay.com/b/03ah6p);

微信支付官方最新禁止及限制类目详见:https://kf.qq.com/touch/faq/170512eeEz2y170512qENjA7.html?platform=48

上述链接内容如有更新,以最新公示版本为准。

7.1.16 你出现以上任一情形,或被支付宝、微信支付、收单机构、监管部门列入禁止/限制类商户,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本公司有权立即暂停或单方终止服务、冻结交易、拒绝结算,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2 一经发现你存在上述禁止交易或重大风险情形,本公司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你提供服务、冻结交易、拒绝结算,并有权向收单机构、支付机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及有权监管部门报告。

八、入驻条件(平台运营规范)

8.1 你申请入驻本平台时,应如实填写商户信息、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经营场所证明、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如有)等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8.2 本公司有权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入驻。本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法律法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备案要求、微信支付及支付宝服务商规则的商户入驻申请。

8.3 你享有本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的各项收单外包服务。

8.4 你承诺并保证:

  1. 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格,提供的全部证照、资质真实有效;
  2. 经营范围、经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从事非法集资、洗钱、套现、虚假交易、违法违规交易等行为;
  3. 严格遵守《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微信支付服务协议》《支付宝服务协议》及收单机构、支付机构的相关风控规则;
  4. 按照本公司及收单机构、支付机构要求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支付受理标识;
  5. 妥善保管POS终端、扫码牌等受理工具,不得转借、出租、出售或用于非约定用途;
  6. 及时向本公司报告终端故障、交易异常等情况,积极配合本公司开展终端维护及差错处理。

8.5 你应按照本公司或收单机构、支付机构要求缴纳结算手续费、服务费(如有),具体费率以双方签订的《费率确认书》或本平台公示为准。

九、费用结算补充说明

9.1 你交易款项由收单机构或支付机构直接结算至你指定结算账户,本公司不触碰商户结算资金。

9.2 你应按照约定向本公司或收单机构、支付机构支付手续费、服务费等费用。

9.3 你应就你的经营收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本公司仅就收取的服务费向你开具发票。

十、违约责任

10.1 各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所做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

10.2 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你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1. 使用商户号、收款条码直接或间接开展跨境赌博、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或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商户号、收款条码,或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或涉嫌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2. 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正常经营,或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单位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者虚构经营场所的;
  3. 你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列入黑名单,或存在被国家机关、行业协会的处罚记录的;
  4. 实施违规操作,或违反本协议等约定,且经指出拒不改正或在合理期间内虽有改正但无法达到本公司整改要求和目标的;
  5. 无理拒绝或故意拖延本公司交易查询、调单查询或监查要求的;
  6. 进入破产程序、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
  7. 实施有损本公司利益行为的;
  8. 违反本协议或利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从事非法业务的;
  9. 你的软硬件系统存在安全问题,或不符合相关规范和指引,经本公司通知后拒不整改的;
  10. 出现风险事件或经本公司判断交易异常的;
  11. 违反本公司的相关规则和制度的。

10.3 因你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或支付机构规则导致本公司、支付宝、收单机构对本公司处以罚款、暂停服务、终止合作等处罚的,你应全额赔偿本公司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商誉损失、律师费等)。

10.4 因本公司原因导致你直接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但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你近12个月向本公司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

十一、账号注销

11.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有权注销你的商户号,并将商户号中的剩余资金转至你的银行账户,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 你主动申请注销商户号的;
  2.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
  3. 你利用本服务从事非法活动的;
  4. 你违反本协议或违反与本公司签订的其他协议的。

11.2 无论你的商户号是否被注销,本公司均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或国家机关的合法要求,冻结、扣划你商户号中的资金。

十二、免责条款

12.1 因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可以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此外,鉴于网络之特殊属性,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情形导致本公司不能履行本协议下义务的,各方可以免责:

  1. 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
  2. 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信息或纪录的丢失、本公司不能提供本协议项下之服务的;
  3. 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的;
  4. 因政府管制而造成服务终止的;
  5. 其它非各方原因造成的。

12.2 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任何一方,应将该事件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各方按照事件对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再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三、风险提示及特别约定

13.1 各方对于“中国国内电子商务环境尚未成熟,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的现状以及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存在的风险性均完全知悉,各方均承诺采取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尽量避免或减小风险。

13.2 本服务交易过程中,你应积极防范银行卡持卡人拒付风险,及时解决交易中出现的问题:

  1. 若在交易中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不真实、欺诈、伪冒交易、持卡人账户信息泄漏或你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你违反对用户的承诺以及你违反与本公司的约定之情形,你应自行承担上述情形造成的全部损失;
  2. 若在交易中如出现持卡人否认交易、持卡人拒付、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等可疑情形的,你应依据本协议第4.8和4.9条之要求向本公司提供相应的交易凭证,若你怠于提供凭证,或你提供的凭证不符合相关行业内标准,或在本公司书面通知(含电子邮件通知)后你未及时停止可疑交易、控制相应资金的等,你应自行承担上述情形造成的全部损失。

你因上述情形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直接从你的商户号中扣回与损失金额同等的金额,你需及时补足。不足以赔偿的,本公司可以直接从你的剩余资金中扣划,仍不足以赔偿的,可以继续向你追偿。

13.3 你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和信用卡交易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得进行虚假交易、非法套现、洗钱等行为。你不得直接或变相从事互联网赌博、色情平台,互联网销售彩票平台,非法外汇、贵金属投资交易平台,非法证券期货类交易平台,代币发行融资及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也不得未经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以及未取得省级政府批文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等非法交易,否则本公司有权终止为其提供服务。

13.4 你承诺你向商户号内充值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否则,你应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 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13.5 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你所经营的业务应履行实名要求的,你承诺将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功能用于实名制业务,否则,你应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13.6 拒付与调单:若发生持卡人拒付或否认交易,你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真实交易凭证(如发货记录、聊天记录)。无法提供凭证导致的资金损失由你承担。

13.7 反洗钱义务:你承诺配合平台及监管机构的反洗钱调查。

十四、知识产权

14.1 本公司在本合作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标识、网页、文字、图片等)的知识产权归本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

14.2 除另有特别声明外,本公司在本合作中提供的软件系统、技术接口、安全证书等所依托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本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

14.3 上述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本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14.4 本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对带有本平台字样、标识、logo、图片等信息的物料、宣传资料和扫码设备享有知识产权,你不得在经营场所实施或协助、放任他人实施替换、遮盖、涂抹、藏匿、毁坏带有本平台字样、标识、logo、图片等信息的物料、宣传资料和扫码设备的行为,否则,你应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本公司有权要求你在使用本服务时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正确展示本平台字样、标识、logo、图片等信息,如你未进行正确展示,本公司有权要求你限期纠正,若你不按期纠正,本公司有权对你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高手续费率、限制商户号部分或全部功能等措施。

十五、协议变更

因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市场发展等情况,本公司可能修订本协议,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通过微信消息、电子邮件、平台信息或网站等方式提前向你公告修订后的协议。若你在本协议内容公告修订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你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订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订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协议内容,你可以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本公司终止为你提供服务,在此情形下,你应在公告修订生效前停止使用本服务;若你在公告修订期间签订本协议,你需要充分阅读和理解修订后的协议内容,知悉并同意修订后的协议内容将在公告期满后对你生效。

十六、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6.1 本协议之解释、适用、争议解决等一切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6.2 你和本公司因本协议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的,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至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七、协议有效期、自动续期和提前终止协议

17.1 本协议的有效时间以本平台确认的时间为准,有效期一年。若各方均未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解约,且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均未提出费率变更请求,则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续期次数不限;除本协议5.1.2、5.1.3条约定之情形外,若本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提出费率变更请求,并以微信消息、电子邮件或本平台信息等形式通知你,自信息发出之日起30日内,你继续使用本服务的,本公司有权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前提下,自30日届满之日起按照变更后的费率向你收取手续费,并从你的待结算款中扣除。

17.2 各方有权基于各自的营运需要提前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需提前终止本协议的,主动提出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方。

17.3 协议解除或终止后,涉及到保密的条款依然有效,各方应继续遵照执行。

17.4 本协议经过修订且生效后,自动取代双方此前签订的相关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关于本协议约定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备忘录、陈述或其他义务(无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包括各类沟通形式),双方一致同意以本协议的最新版本的约定为准。


十八、双方确认与落款

服务商(平台运营方):
企业名称:杭州云尚光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MAEFALWE6B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平乐街16号1号楼14674室
备案编号: W2505301610432890

商户方(二级商户):
商户名称/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自你通过线上平台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且视为你已充分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

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12月31日